十年前,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論朋友》。我在文中寫到:真正的朋友是在情感、思想、物質、日常事務等各個方面能互相帶來幫助或具有潛在幫助能力及幫助意愿的人。因此,我們在交友時就需要有一種識別和判斷能力,弄清楚到底誰能成為自己的朋友。和你“三觀”及理念不匹配的人不會成為你的朋友,沒有能力沒有用的人不會成為你的朋友,和你的身份、社會地位相差懸殊的人不會成為你的朋友。我交的朋友都是和我“三觀”一致、理念趨同的人,有共同語言,能共同做事,以及愛學習、重價值、能奉獻的人。這些人都是我的良友,這就是所謂“交良友”。
在“交良友”的同時,我們還要“結善緣”。
也就是我們要與人為善,人不僅僅要學會“舍”,而且還要多行“善”。多做善事可以讓我們的心靈變得非常柔軟,《道德經》里寫到,“柔弱勝剛強”,我們常說“善有善報”,其實這就是對善人最好的回報。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一群有善緣、充滿力量的善人在一起一定能成大事。
有善緣的一群人在一起一定會“行好事”。
“但行好事,莫問前程”,“努力付出,靜待美好”,是幫人而不求回報的最好詮釋,是“樂于助人”的最高境界。
我常說,“有錢有閑的人不一定幸福”,但是“有用有愛的人一定會幸!薄
幫人而不求回報的人一定是幸福的人,因為他“既有用,又有愛”。
由此可見,“交良友、結善緣、行好事”的人,一定是幸福的人。在這個美好的國慶假日里,讓我們互勵共勉,共同努力做一個幸福的人!
——寫于20221002凌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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